第一卷 狂靠!这该死的异界 第五靠 初了解,奇异的世界
疯子秦煊
“亲爱的贝克尔大哥,昨晚睡的好吗?”
“尊敬的莫德老爹,您的身体怎么样。”
“嗨,亲爱的裸奔大哥,您今天的气色看上去不错啊,似乎又胖了一圈。”
………
仔细算起来,今天已经是秦煊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七天了,仗着一个莫须有的贵族继承人身份,他在这个只有三个成员的超小型商队里享受到了最豪华的款待,好吃好睡,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虽然这个所谓的豪华款待只是让秦煊在晚上睡觉的时候能有一个独立的帐篷,走累了可以去货车上偷会儿懒,吃饭时可以第一个选择烤肉的食用部位,之类云云。但是不得不说的,这确确实实已经是莫德三人能给出的最好的条件了,就拿帐篷来说吧,要知道,他们一共只准备了三顶……
秦煊也不是不知道好歹的人,琢磨着自己这么一个纯洁质朴的人,怎么可以无功不受禄呢?所以,为了答谢三人的热情款待,他除了帮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外,还对三人大献殷勤,不停的虚寒温暖,狠拍马屁。
那一手在地球上显得有些幼稚的马屁功夫在这儿却十分吃得开,七分真实三分奉承的小马屁总能将三人拍的浑身舒坦,连老成稳重的莫德老爹也不能幸免。
这样一来,秦煊在三人的心目中的印象就像火箭升空一样,飞速串升。没几天,就已经由原来的“傻呵呵的贵族小子”上升成为一个“有点傻,但善良诚实吃苦耐劳,具有多种美德的贵族小子”。
至于为什么没能摆脱傻子的头衔,主要是因为秦煊在这七天里,总是向三人询问一些连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常识性问题,还乐此不疲,问的津津有味,怨不得他们会怀疑秦煊的智商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秦煊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时间,终于弄明白自己究竟是来到了一个怎么样的世界——简单的说来,这是一个魔法与科技共存的世界。
按秦煊自己的理解来说,这个世界不仅有传说中的魔法和斗气,甚至连原来那个世界里的汽车飞机都有。唯一的区别就是,在地球上,奉行的是以电力为基础的电气科技,而在这个不知道是啥球的世界里,科技却是延伸自魔法,一切都是以魔法结晶(简称魔晶)为能源,人们都称之为魔科技。
至于这里的科技水平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莫德老爹三人却很统一的闭口不提。而且秦煊看得出来,他们都十分厌恶魔科技,不然他们这会儿就可以乘着飞船或者飞艇,悠哉悠哉的快速行商了,哪还用得着赶着笨拙缓慢的象鼻兽,风尘仆仆的赶路呢。
另外,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人类这一个种族,还有强壮的兽人族、优雅的精灵族、粗鲁的矮人族,以及贪婪的龙族五大种族。细小的种族更是多如天上的繁星,举不胜举,这里也就不一一细数了。
这五大种族中,人族自然是最强大的,几乎到了一家独大的地步,密集分布在两块大陆的绝大部分地方。
这里稍微解释一下,这个世界一共有两块大陆,一南一北,南边的是“琴伦大陆”,不过大多数人都习惯称其为南方大陆,另一边是“玛雅大陆”,也叫北方大陆。
人族的战斗职业体系也是所有种族中最完美的,有骑士、剑士、盗贼、魔法师和弓箭手。每个战斗职业又分为初、中、高级的“士”,初、中、高的“师”,上面还有“大师”、“圣师”、以及“神师”级别。
而兽人族,早在一千年以前就被伟大的凯伦大帝收伏,经过千年的与人共生,他们已经完全融入了人类社会,变得十分驯良,再也不复原有的野性,因此受到广大人民的认可,正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员。
只有少部分高智慧的兽人种群仍与精灵族生活在森林深处,秉承着昔日的野性,即使是这一小部分的兽人,也早已放弃了攻打人族、翻身做主人这一不切实际的打算。
与兽人族的彻底臣服不同,精灵族和矮人族与人族的关系更像是商业联盟,精灵族精美的工艺品以及矮人族高质量的武器防具都是人族所深爱的,而人族的一些琐碎的生活用品又是精灵族和矮人族所必需的,所以三个种族之间存在着一种无法割舍的社会关系,相互依存。
最后是龙族,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单体生物,与人类社会乃至精灵矮人社会并没有过多的交集,在数量上较之四大种族也少的可怜,至于为什么会被莫德老爹作为五大种族特意提到,秦煊想来想去,只能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无比强大的力量,强大到人族不得不正视它们的地位。
以上就是秦煊所了解到的关于这个世界的概况了,作为一个穿越者,为了能尽快的融入这个社会,他可算是做足了功课。
别以为这样就够了,先不说大的如国家分布、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等等之类的知识等着秦煊慢慢去学习,就是一些细小之处,如一些常用水果的名称、常用交通工具的名称等等这些,也得秦煊去一一熟悉认识。
更让秦煊郁闷的是,这个世界明明说的是最纯正的普通话,可使用的文字却是一种扭曲的蝌蚪文,看在秦煊眼里,觉得那一个个符号长的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似的,就算不是一个爹妈生的也肯定有血缘关系……
“总之,异界不是这么好混滴。”
这一句话,是秦煊在研究了自己的身体条件以及文化程度后,发出的肺腑之言,初到异界的那份兴奋在经过这些天的忙碌后,早的已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无限的郁闷:“MLGBD,YY小说害死人呐!”
别看YY小说里说的彪悍,那是因为书中的男猪脚一个个不是IQ200的天才就是武林高手,更甚的连修真修魔都会。这种人到哪儿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别说到异界了,就是到了西方极乐世界,那也是如来老大亲自接待的主。
你问为什么?因为他们强啊,对他们来说到哪儿还不都一样,无非是换个环境而已,且当是旅行观光或者走私美女好了。
而秦煊呢?不过是一个三流大学毕业的摄影师,除了会拍照,啥特长也没有,那平平的相貌更是让他连当小白的资格都没有。悟性也极有限,现在光是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概况,就已经杀死他不少的脑细胞,更遑论学习啥魔法斗气了。
学魔法?先不说秦煊的体内有没有那玄之又玄的魔法元素,单单背诵魔法咒语这一点,就够他郁闷的了,在秦煊看来,那亢长晦暗的咒语根本就是前言不搭后语,整个一饶舌歌曲,还是火星文那种。
举着一把大剑练斗气?那就更扯淡了。秦煊亲眼见过罗本的大剑,说真的,那玩意儿除了厚度差了一点外,身材都快赶上他的长宽高了,吓得秦煊连试一下的勇气都欠奉,怕一不小心把腰给折了。
盗贼?秦煊更是连考虑都没考虑就直接略过了,据说他们一个个跑得比刘翔还快,他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没这希望了。
至于随身携带的两本“武林秘籍”,秦煊也早就从背包里翻出来了,只怪自己当时买的太急,居然没有买一本关于经穴注解的书,现在好了,刚看到第一页就傻眼了,这经啊脉的他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光看图形哪敢随便瞎练啊,走火入魔可是很危险的,无奈,只能重新收好,有时间再来研究了。
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自己的狗屎运不错,正好被莫德老爹碰上了,这会儿不是被活活饿死,就是被异界的野兽当点心吃进了肚子。
得出这个结论后,秦煊的心情自是沮丧万分,连带的脸色也不好了,整天铁青着一张脸,碰见人也爱理不理的。
这么一来,反而弄得莫德老爹三人以为这个贵族少爷又得了什么怪病,吓得他们成天都提心吊胆的,一有闲暇,就在心底倍儿虔诚的祈求神灵:千万保佑这个贵族少爷身体安康,至少在抵达曼克城前,请保住他那条小命吧……
如此过了三天,秦煊才从自我打击中恢复了,原因很简单,只因为莫德老爹在诋毁魔科技时,不经意间说的一句话:“唉,现在还会刻苦修炼魔法和斗气的人已经不多了,和平了近千年,加上魔科技装备的出现,让现在的年轻人早就失去了当年的拼搏精神,一门心思都放在那昂贵的魔科技装备上了,神会惩罚他们……”
你说,听见这话秦煊能不开心么?他的脸色就跟川剧中的变脸似的,立马就璀璨了,真叫一个阳光灿烂,花开朵朵。心里则琢磨着以后怎么也得弄上两件魔科技装备防身,至于神罚之类的,他才懒得理会呢。哥们是归如来管滴!
莫德老爹三人并不知道秦煊的心思,还以为自己向神灵的祈祷灵验了,贵族少爷这会儿属于回光返照。那份信仰越发的坚实了,每天必定都抽出一点时间进行祷告,一则保佑这“回光”能坚持的持久一些;二则顺便也替自己讨要一份平安。
可惜,这一回的祈祷,注定让他们失望了。
未完待续,欲知后续情节,请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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