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四章 苦与痛(二)
山湖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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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我和李小红来到这座城市,城市虽大,可是想找个安生之所谈何容易,像我们这些一没学历,二没能力的人,在这样的都市里我们能做什么。
我们的去向除了酒店、饭馆、酒吧、舞厅,我们还能去哪,我是想来到这座城市重新开始,可是现实不允许我们这样做,我们还要吃饭,还要生存,还有我的母亲,我也不知道她在家怎么样了,会不会有在受尽继父的虐待和毒打,还有我的妹妹,虽然她只是和我同母所生,可是不知道畜生的父亲会不会像对我一样对待自己的女儿呢。
来的时候,我就跟小红商量好了,我们到这里找个工作再苦再累都没关系,我俩在这座城市转了近一个月,根本找不到一件合适的工作,有的只是那些长着色迷迷的眼睛的男人想我俩推荐酒店的工作。
“看两位姑娘长的漂亮,身材又好,本酒店正缺少想两位这样的小姐做公关小姐,保证收入高。而且绝对保密。”
这句话,是我俩在这里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还有的就是些打着影视公司招牌找所谓的女一号,女二号。李小红本来从小就有爱做明星的梦,那次,她去了,她还开心地告诉我如果她当成明星了,一定不会忘了我这个在苦难中陪伴她的朋友的。说实在的,当时那个男的说的时候,我也心动了,可是当我问他不认识字也可以演电影么,他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当然我没去成。李小红跟着那个男人走了。
可是没去几天,她哭着回来了,李小红哭了整整三天,后来,她告诉我那个男人根本不是带她去试什么女一号,而是把她带到郊区出租房里,一帮人迷奸了她。
在一旁听林青青叙说的小石忍不住的打断林青青说的话问,“你们报警了么?”
林青青哭诉着说:“报警,连是谁都不知道,报警又有何用。”
“还有你的继父,还有那个饭店的猪男,对你设施暴行,你怎么不报警呢。”
“继父强暴我的时候,我才十岁,十岁的孩子有能懂什么呢,一直到我十四岁,才逃离出来。我是想去报警,把那个畜生绳之以法,可是母亲说,家丑不可外扬,说如果我报了警,这个家就彻底完了,母亲对这个家一直抱有幻想,希望继父有一天能回心转意,她不想这个家就这样彻底毁了。”
母亲已经离过一次婚的人了,她对第一个男人,也就是我的亲生父亲死了心,她以为再嫁个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可是没想到的是这个男人连畜生都不如。在母亲眼里一直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这一辈子都是个命。’“那你的母亲为什么跟你的父亲离婚呢?”
“听母亲说过,说父亲疯了,疯了后就没日没夜的打她,母亲是被父亲逼走的。”
疯了,不会那么蹊跷吧,应该不会,世界之大,不会有那么多的巧合,不过小石总觉的还是要问问清楚了。“你知道你原先是哪人么?”
母亲从来没跟我提起过,我倒是记得小时经常在湖边玩。
不会真的那么巧合吧,小石心里暗暗想到,瞬间有个答案出现在他的脑海中,立龙,这个名字很快闪过自己的头脑,但仔细一想根本不对,立龙被带走的女儿比自己还大,而面前的女人才刚刚二十出头,也许这个世上巧合的事太多,苦命的人也太多。
我们在这里除了被骗还是被骗,也许有人说的没错,女人天生就是本钱,在找不到其它活路的时候,只有出卖自己的本钱。
受骗的李小红受不了打击,渐渐的堕落了,走上了那条不归路。
可是我不认命啊,难道女人天生就是苦命么,难道女人除了出卖自己真的没路可走了么,我在那个男人身上赌了三年,可是最终有得到了什么呢,只是被他玩腻了,扫地出门。
也许是老天开眼吧,老天不想让我饿死在城市的街头吧,我从事了这个工作,真的,我只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在酒吧我洁身自好,拒绝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的所有邀请,我只想努力赚钱,存钱,等钱存够了,我就能把我母亲和我妹妹接出来了,远离那个畜生。
可在我生命中却偏偏遇到了燕。
未完待续,欲知后续情节,请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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