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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是谁将我推向了罪恶的深渊 第三十七章(突变:上!)

莫钱途

看来昨晚那酒还真烈,直接让我睡到艳阳高照,就是现在头还是晕乎乎的。看来体验醉生梦死的生活,也是需要代价的。
钱,怎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我痛苦的思索着。
如果说打工赚钱,就算是一个月拿三千块,一年也不足四万块,工作二十年也不一定能买车买房。没有车没有房,到哪里去娶老婆,没有老婆又谈何安家立业。我单身贵族倒市没什么只是苦了辛苦半辈子的老爸老妈,不仅没有得到物质上的享受,就连精神上的补偿也没有(抱孙子)。
如果说去做生意赚钱,想法倒是很好,可惜自己没有那本钱。大生意做不了,小生意又不好做,成天被城管刁。看来做生意这条路,是走不通了。
到底该去干那一行呢?我自言自语道。俗话说,赚钱的风险大,风险小的不赚钱,似乎还真是这个逻辑。看看当今社会那些有钱人,那个没有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低级点的去抢劫,去诈骗;高级点的去走私,去贩毒;诡异点的去行贿,去贪污。他们谁不知道自己在犯法,但是为了金钱,他们又不得不去铤而走险。
事到如今,为了金钱,我是不是也应该去搏一搏,就算是铤而走险,只要能够赚到钱,我也想去试一试。
虽说现在我有点财迷心窍,但我还是知道冒这个险,还应该三思而后行,避免重蹈前辈们的覆辙。
首先,我考虑到的是“抢劫”。这是最直接,也是最容易的,上下至少流行了五千年。不过,干抢劫这一行,也不是那么好玩的,稍不留神就可能引火自焚。更何况自己以前也没干过这一行,万一失手,到时怎么对得起生我养我的咱爸咱妈。记住前辈们的千年一叹,别再一失足成千古恨。
既然不去抢,那就盗吧!古人云,非抢即盗,看来一点也不错,竟然在我身上应验了。
我思来想去,盗始终强于抢。虽然说作案偷偷摸摸,见不得光,但是干这行不仅可以偷财,还可以偷人哟。不过偷人这事,我就免了。恩,不错,就干这个,我暗自肯定道。这样做即不会伤害他人,又可以保全自己,就算是某年某月某日翻了船,其后果也要比劫匪轻的多。
看来现在我终于是找到自己的出发点了,当代版的江洋大盗,劫富济贫,岂不爽哉!
我这个人虽说不属牛,但牛起来了时,却比牛B还牛。只要认定了要做这件事,那我非去做不可!也许,这就是我人性的最大弱点,所以注定我莫钱途。
说是急,那是快,骑上宝马就开溜。
在做业务之前,我必须做好所有的准备工作。就像打仗似的,要做好所有的战前准备。无论你将来是打胜仗,还是吃败仗,这都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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