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为自己而活2
一叶
雯曾经问过凯乐,除夕那次到戒毒所以后,若累姐变了,这是为什么?
凯乐回答说,变,是永恒不变的定律。
雯是个很传统的大学生,短发愈显不出成熟的女人味。每次凯乐与她见面的时候,怀里总抱着一摞厚厚的书籍,习惯性地扶了扶眼镜,说,凯乐哥,找我有事吗?凯乐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留长发,或者弄个有个性的发型也行。雯的回答很平淡:学生就该有学生的样子,太成熟了就不再像个学生。
凯乐只能无语,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选择的权利,太干涉只会引起反感。凯乐过了几十年为他人活着的生活,如今为自己活着,依旧是那么迷茫。应该做点什么?除了帮阿恒父母,或者说帮阿恒经营酒店,似乎就没有什么可做的。活着为了什么是凯乐时常思忖的问题,这个时候他会抽烟,而且是一抽到底。他记得,在地铁的时候,一个职业烟民一本正经的说教,尤其是那一句,怎么看你都是一个肤浅的男人。这很正确,他活不到若累以前的那种深度,也活不到遇到过两次的女子所说的平淡或堕落,更不能像木子,有着对生活的追求。
看着每天都是西装革履的自己,凯乐想发笑,活着为了什么不明白,他开始思考自己有没有活着。他曾用小刀划过自己的手臂,有鲜血流出来,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一具尸体,这样是否活着就没有思考的必要。若累曾经深度地活着,那自己是否也可以呢?若累的改变又是因为什么呢?凯乐开始决定,要过有深度的生活。
从大学毕业起,就从未有过这样的打扮,一双有些破旧的运动鞋,一身休闲的便装,头发弄得蓬乱,一副落魄不堪的样子。很别扭,但他想以另一种形象去感受一些新事物。
凯乐来到云南一处很边缘的地方,开始很边缘的生活,在这里居住的都是一些古老的民族,过着古老的生活。服饰奇特,完全没有现代人的保守与暴露,看上去恰如其分,很强烈的视觉感受。耕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却显露不出匆忙的神色,闲淡的游牧民族味道。
在木子家乡的时候,凯乐说过很喜欢那里,如今,真正可以在这种地方生活,自我感觉突兀。有一件事,凯乐是不能忽视的,那便是语言,并且,这里全是农家,住宿又是一大问题。凯乐试着用手势与他们交流,这并不凑效,别人往往会给凯乐自家的土特产,大概是以为凯乐是饥饿了。
以前,凯乐不止一次地观察过乞丐的生活,而且把他们分成清高与庸俗两类。流浪,并非他想像中的有趣。若累,这样的生活过了十几年,而自己只是一两天,他不相信,自己在这里会活不下去。
这里海拔很高,昼夜温差很大,凯乐极端的不适应,何况行囊里并没有宽厚的衣服。凯乐抱着身体卷缩在一个屋檐下,用几件T恤盖着身体,完全进入了乞丐的状况。
到了半夜,风开始肆虐地刮起来,温度更低,T恤根本挡不住寒冷,让凯乐难以忍受。木屋的墙壁并不高,爬上去应该没多大问题。哪管得着什么礼数,爬进去再和主人道歉。
凯乐走进了一个布置别致的房间,木制的桌椅摆放有致。一张梳妆台很显眼,占了房子很大的空间,上面搁置着一面甚大的镜子,镜框已经生锈,附在上面的铁片蓬松欲落。这镜框是败笔,但并不影响整体的雅观。镜前陈列的物品错落有致,想必主人家有品味的女子,整个房子像是被精心设计了一番。
在一张宽大的木床上,一个女子正在酣睡,笑容稚气,有着与木子惊世骇俗的容貌。凯乐对于自己无意地闯进房间自感唐突,转身想离开,不料女子说了话,别走。
那是一句极不标准的中文,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方才凯乐认为女子是熟睡着的,对于自己的冒昧闯入,有必要向主人解释与道歉。
你好,我并非有意进这里,外面实在太冷。
你好,那就到床上来盖盖被子,这样兴许会暖和些。
凯乐愕然,莫非在这里,仍与现代文明的城市一样吗?女子的发音极易混淆,把“你好”念成看“拧汗”,声色却极美,如同小提琴的靡靡之音,蛊惑人心。那凯乐应该怎么做呢?他开始犹豫起来,站在原地发愣。
女子见状,嫣然一笑,你多心着呢,我让你在床上躺着盖被子,只是简单的字面意思。
凯乐这才躲在被窝里面,紧紧地裹着棉被,感受另外一个人的体温。
你这个人坏着呢!把被子全占了,非得贴着我,早知道就让你在外面冻死好了。咦,你一个外地人怎么跑到这里来,怎么看不像个流放到这里的乞丐。
流放的乞丐?凯乐啧啧地笑着,不甚了解有时也是种乐趣。
那你说我像什么?
一个穷酸的音乐家,艺术家之类的。
这种不着边际的谈话,凯乐觉得颇为有趣,尤其是一个中文讲得不好的女子。
你会讲中文的呢,这两天,我尝试着与这里的人进行交流,他们没有一个能听得懂,你怎么会讲中文?
是的呢,这里会中文的人极少。我小时候学过几年,是跟一个外地来的老者学的,可惜,他去世很久了。你刚才一定是在笑话我讲的中文吧。
嗯,这个房子就你一个人住吗?你的家人呢?
现在我是一个人住呢,在我们这,女孩子家长大了都是一个人住的。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赶你走吗?
是呢,我一直很好奇这个。
因为你是第一个走进这个房间的男人。
啊?凯乐感到吃惊,如此美丽的女子,怎么会没有男人追慕呢?就算是第一个,也没有留一个陌生男人住宿的理由啊。
你不必惊讶,我跟你详细讲一些事情,你便会明白。
原来在这里,有一个风俗:若是有男人爬墙进入女子的房间,女子是不可以赶走男人的,并且得让他住下,但明天一早,男人就得爬墙离开这里。这显然是个封建的陋习,这里的人们却一直保留着。更让凯乐感叹的是为何他是走进这个房间的第一个男人:这里地处高原,紫外线辐射强烈,以至这里的人们皮肤显得黝黑,加之,完全母系的社会制度,女性的地位很高,粗壮、能干的女人更受人尊敬,男人们都以娶到这类女子为荣,审美观自然与汉人有着天壤之别。女子呈然有惊骇的容貌,也不会受男人的青睐。
凯乐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呢?
玛雅,你呢?
凯乐说,你年龄比我小很多呢,以后管你叫小玛雅好了。
那你年龄比我大很多,我叫你大凯乐。
凯乐一身疙瘩都冒了出来,这女子,与木子一样,淘气,冰雪聪明。玛雅,与珠穆玛雅一样,有着让世人低头的容貌,凯乐会永世记住这个美丽的名字。
玛雅,明天你会赶我走吗?
你说呢?我还奇怪呢。我们家那条大黄犬是不是被冻坏了,有人爬墙进来,都没去咬他。
那只犬很凶吗?
凶着呢,平时熟人都不敢与它接近。
凯乐冒了一身冷汗,可能玛雅只是在吓唬他。凯乐当晚睡得很安稳,从中国最繁华的东部城市,到最西部最古老的民族村庄,跨了四个时区,仍旧适应地睡着了。不知不觉,凯乐闯进了一个美丽女子的房间,那女子,叫玛雅,那房间,叫生活。
未完待续,欲知后续情节,请登陆
www.zhulang.com,章节更多更新更快,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