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 晨曦之旅 第一章 云隐
抚月公子
十五年后。
一少年穿梭在碧叶绿林间,他的身形灵活,不时从一颗大树窜到别一颗大树,脸上现着天真活气的笑意,这时候,他静静地注视着树下,一只经过白色的狐狸,看着它一步步迈进自己设置的陷井中去。
那是一个由枯枝败叶铺着的平地,上面放着一只刚刚被余乐用碎石打死的小老鼠。
白狐在陷井前三米处,突然停下来,它嗅动着须毛,狡猾地左右探着,前爪轻轻按地,眼珠子左右扫查着未知的敌人。
余乐尽可能保持呼吸声变小,不让它听见,这些森林里的狐狸,很狡猾,常常趁云隐村里大人们睡着了,大偷家禽吃。
“砰!”
狐狸落进了陷阱中,余乐快速退下树枝,走近一看,不得了,一滴滴血渍向森林深处移去。
能够从三十多根尖木中,迅速抽回身子,还瞬间逃进密林的狐狸,在余乐纯黑的眼眸中,无疑于妖怪了。
但是他不灰心,知道这只白狐受了伤,不会跑得太远,紧紧追上去。
果然不出所料,跑了三里路程后,那只白狐,倒在了一堆草丛中,血几乎流尽了。
余乐嘻一笑,把这只四五斤左右的白狐,扛在肩上,准备回走,这时候,一声奇怪的声音自后方响起,而且带着疾劲的压倒草叶声,迅速向自己靠近。
捕猎的本能使余乐放弃背上的死狐,迅捷地爬上最近一颗大树,不一会儿,他就站在了一枝桠上。
那是一颗大橡树,爬起来很费力,但对余乐来说,是小菜一碟,他从小就以爬树抓鸟打野兽为生,村里人都喊他余屠夫呢,意思是对待这些小动物一点孔洞留情。
树底下站着一只剑拔砮张的银色狐狸,它的身形,看起来,比白狐狸要大一倍,嗷嗷的叫声也疯狂一些,似乎眼前的猎人,在它面前,根本算不上什么东西。
“来啊,爬上来啊……”余乐放肆地用声音挑逗这只瞎往树上爬的银狐狸,在他眼中,这已经是一只死狐狸,因为他手上的弓已经搭上一只利箭。
银狐耳朵一翘,似乎感觉到了危险,目光一抬,猛然一惊,身形急退,利箭刚好落在它刚刚闪开的地上,扑地一声深深扎进去。
余乐并不是想一箭就成功的人,他认为成功是一连串的努力结果,有时候一箭不成功,再补一箭,那只动物就归西了,或者说他很擅长二连发,而且每第二次发箭都比第一次要精准许多。
银狐也不赖,它已经躲进一颗树后,余乐不急,将利箭往死了白狐旁边射了一箭。
很快银狐就闪了回来,挡在白狐面前,目光呆滞地盯着余乐,那是求死的眼神。
余乐有些心动了,但想到最近隔壁村里三岁的小男孩被叼走,利箭还是放了出去。
余乐灵巧地跃起大橡树,他呆呆地望着这只银狐,利箭射穿了它的右眼珠子,从后脑勺露出血淋淋的三角形箭头,竟不知说什么好。
“嗷嗷嗷……”
一声狂吼隐隐传来,寒风带动着树叶哗啦直响,一只白虎迎面扑来。
白虎落在地上,一动不动,血流成河,瞬间染红了大地。
一只血手从白虎身下爬出,一把推开它。
余乐缓缓坐起身,他满身是血,呼吸急促,实在太可怕,白虎突然窜出,速度惊人,冲势足可以扑断碗口大小树。
当时,余乐不退反进,抽出腰际的猎刀,齐齐送入白虎的肚子中。
“呜呜呜……”余乐忽然哭声来,他今年十四岁,三岁开始打猎,杀死的小动物也不下于千只,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惊心动魄、接近死神,现在他才觉得死亡是一件很近很可怕的事情。
“小屠户,你在发什么愣呀?”村里资深猎人张大户出现余乐的眼前,“什么……你杀死了两只狐狸一只老虎?太厉害了,余老头肯定要笑得半死啊,嘿嘿嘿……你别动,我去叫村里人来拉战利品呀,哈哈……”
余乐想起三岁的一件事情,那时候,父亲余震带着他去山上打猎,白雪茫茫,“爸爸,您手上拿着的是什么呀?”余乐身上全被棉袄裹着,躺在父亲的身边。
余震的箭头正瞄准一只在雪地里找食的山鸡,它冻得快不行了,身子直打抖。
两人潜伏在一处不太高的小山坡上。
余乐小声地问:“爸爸,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呀?”
“是箭。”余震冷冷地道,箭上的三角尖瞄准了绿毛山鸡的屁股。
“我看看。”余乐伸手搭了过来,尽管父亲警告过他,只能看着,不能乱动乱说话。
余乐的手很不小心地碰了一下父亲地右手,箭矢飞奔而出,射中山鸡的屁股。
那时候的天空是藯蓝色的,白云皑皑,如同山峰上常年不化的冰,给人一种很是纯净的感觉。
山鸡在雪地上哽咽着,咯咯直叫,殷红的鲜血顺着箭身倒流出来,染透了地下的白雪,看起来,是那样的醒目,那样的记忆犹新,这也是余乐至今没有忘记的唯一的童年故事。
张大户带着村民赶到树林中,他们兴高采烈地几个人抬一只,很快就把死去的野兽搬回村子。
一路上,余乐显得有些闷闷不乐,一直沉默不语。
天是那样的蓝,云是那样的白,可总是感觉什么东西不对劲,那是对血腥杀戮的厌倦吗?
“臭小子,怎么愁眉苦脸的?今天这么牛逼?杀了三条巨害,了不起啊了不了!”余震嘿嘿大笑,迎着儿子竖起大拇指。
余乐隐隐约约听见敲锣打鼓的声音,那是喜庆或死人才干的呀。
“砰啪啪……”
不知哪个家伙弄来鞭炮放,有这么值得庆祝么。
“儿啊,你是我……们……村……子……的……荣……耀……啊……也是……我……跟……你……爸……的……荣……耀……啊……”余乐的母亲秦氏,比他爸要大十岁,老得牙都掉光了,说起话来就像在拉二胡。
余震摸摸自己的白胡子,很是光荣地与村民们对饮,他今年六十岁,谁也不相信十五年前,他老婆会怀上孩子,当时她五十五岁。用村里人的话说是:老当益壮,老器晚成,老来得子。
夫妻俩就这一个儿子,疼得不得了,谁要是欺负了他,准得跟谁吵上三天的架。如今,他们不吵了,倒不是因为小余乐变得懂事不去偷杀邻居的小鸡小鸭了,而是夫妻老迈力哀,省着力气多活几年,赶着抱上孙子。
“阿乐,来,叔叔敬你一杯!”张大户端起一碗玉米酒,喜气洋洋的样子,很开心,他四十上下,身子骨倒结实,当村长的父亲倒常年卧床不起。
“叔,您就别了,我压根就不喝酒的。”余乐推让着,他云隐村不喝酒,可是要被别人小瞧的,特别是男孩子,更甭提了。
“瞧你,男人嘛,就是要爽快一点,别吞吞吐吐的,我先干了。”张大户一口倒下一碗酒,喉咙里咕噜直响,脸色一点儿不变。
“喝,喝,喝,喝……”村民围着火堆呟喝起来,天还没有黑,黄昏的霞光映在人们的脸上,倒也别有一番山间的风味。
“真是对不住,我儿不喝酒的,希望大家不要为难他,我来替他喝。”余震刚刚代了一碗,现在又代,鼻子已经红透了,眼中闪出亮光,瞎子都看得出来他很高兴。
“爸,得了,别让您代了,我来!”听到余乐说喝,张大户赶紧给倒上满满的一碗,玉米的香味立时扑进鼻中,异样的香。
一村民道:“咱山里的酒就是一个字:纯,不像城里的酒多半有杂质或掺和着水啊什么的,闻起来香啊,可喝起来就变味了。”
另一村民道:“还不是,您还别说,上次我去边城,那里的小酒馆酒哪里喝得呀,过进喉咙跟水一样,贵得要命,还要一纹银子一壶,哪像我们这酒闻起来香喝进去爽,味道实在,够劲。”
余乐端着青花碗,听村民叔叔大伯爷爷一说,狠狠地嗅了一下玉米酒的香味,果然清爽迷人,学样大伙的样,大口大口灌起来,喉咙里咕噜咕噜直响,头一下竟呛着了,但接着越喝越来瘾,与人连干了好几碗,不禁有点纳闷:酒原来是这样好的东西啊!嘿嘿,当初不喝,还真有点可惜了~
未完待续,欲知后续情节,请登陆
www.zhulang.com,章节更多更新更快,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