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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 晨曦之旅 第九章 追兵

抚月公子

  余乐听师父姐姐李美凤详说这点穴之术非一日所能成,不觉有些失望,有点不以为然,人若天天对着沙袋泥沙打,岂不是很无聊?

  “嘻嘻,我知道你没有这个耐心学,这个以后教你,可不准打心思想回边城噢,别忘了那里的官兵正在通缉你,你回去就等于送死。”

  李美凤牵住马绳,见他不信,翻身上身,道:“你不信?好,那就当我没说过,从此分道扬镖,各走各的,驾……”策马而去。

  余乐生在的云隐村,极其看中尊师重教,他若做出有背师父的事来,心里也不舒爽,腿上疼痛依在,倒不如跟着她把伤治好,以后再找机会回家看翠萍。

  “师父姐姐,等等我啊……”

  余乐拖着伤腿追起马来,不小心脚趾碰了块路石头,跌了一摔,扑得满脸是灰。

  李美凤本无心丢下这难得一见的好箭手,听见耳后叫喊和重物倒地的声音,赶紧提起马头,转回来。

  “哈哈哈……”

  李美凤笑得花枝乱颤,余乐满脸是灰尘,看上去就像一只穿着衣服的毛猴子。

  这是丢人啊,谁叫我这么倒霉呢,余乐悻悻爬起来,觉得很没面子,心中有点恼,却见一支纤纤的玉手伸来,轻柔地用纯白如雪手绢替他擦脸。

  女子身上的汗香,有如路边的野花,轻淡淡的,传入鼻中,令人醒目提神。

  这股幽幽的香味,余乐脑海中不由闪出另外一个绰丽的身影——张翠萍。

  恐怕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杀了那么多的官兵,她一定不会再跟我这个杀人犯好了吧,心中一阵酸楚,遂向李美凤说出自己在边城的遭遇,以缓在恐慌中杀了许多人在心中压抑情绪。

  李美凤静静听着余乐叙说,末尾了,捧腹大笑起来。

  “笑什么?”

  余乐不明她总是笑自己,难道我就那么好笑。

  “笨蛋,隔世帝国需要的不是杀了几个人就害怕的懦夫,而是杀无数人的英雄,我怎么收了你这么胆小的徒弟啊……”

  “谁说我胆小?”

  余乐不愿意在示出自己软弱的一面,强挺起胸膛,一副不肯服输的冷峻表情。

  在这个崇拜英雄的年代,男子汉本身就惹女人尊重。

  李美凤发现余乐眼中隐隐透出顽石般的坚毅,暗道:“幸亏自己不是他的敌人。”

  两人改合马骑了二三十里,李美凤忽然停下马。

  “怎么停了?”

  余乐问,李美凤发际后有颗小小的黑痣,看上去十分恰到好处,好似一粒黑亮的芝麻。

  “你看前面。”

  前方一二里地的上方,笼罩着许多乌云,灰蒙蒙的,偶有电光闪过,闷雷声传来。

  “马上就要下雨了,我们先在林中找个干爽的地方歇脚。”若是自己一人,倒不俱什么风雨,李美凤怕余乐伤口一经雨淋马上发炎,又浪费行程,只得暂时休息。她常随哥哥李民行军打战,纵是狂风暴雨也没半点不畏缩。

  他们刚走到一颗大榕出下,豆大的雨滴就砸起来了。一瞬间,周围传来爆油的声音,一股股污秽的泥浆滚来,片刻便将两人的脚趾沁湿。

  树林中的雨冒着白茫茫的雾气,瞬间将周围的视物模糊起来。

  闪电如同一条凶恶的蓝龙,俯冲在林子上空,撕断一颗古龙的大树,“咔嚓”一声,一截碗口粗的断木上空带着一缕青烟,向两人所在处倒下。

  李美凤展刀臂断捆在树干上马绳,任“千里”逃窜开,自己挟着余乐飘到另一颗巨树下躲雨。

  余乐正思虑如何逃窜倒在脑门的断枝时,忽然一股轻柔的力道传自腰间,将自己托起,眨眼间便到了另一颗树下,感觉很美妙,好像鸟儿在空中飞舞一般。

  “师父姐姐,你刚才使的是什么仙法,让我飞了起来?”

  “嘻嘻,这不是什么仙法,而是一种功夫。它叫轻功,需要消耗很多的伊太。”

  “轻功?伊太?”

  余乐睁大眼睛,他觉得自己简直傻透了,但还是追根问底,想弄明白,希望有一天也能飞翔。

  “轻功是一种低级的飞翔术,伊太只是每人身上存在的超微物质,有些人有天生就有,有些人需要修炼才能拥有……只要伊太强的人,学轻功便容易多了。”

  这时候,一阵纷乱的马蹄声响起,越来越近。

  “像是冲我来的。”

  余乐心中泛起一个不好的念头,他几乎上挣脱李美凤的怀抱,可惜连嘴都被她捂上了,只得老实地呆在树枝上。

  一队强悍的骑兵,进入林中,各自找寻躲雨的地方。

  他们个个穿盔甲,翻身下马踏入水中的声音清亮高昂,差点掩过了豆大的雨水声。

  “那是什么?”

  众人发觉一颗巨树后的枝叶在不断抽动,警觉地持剑比刀相向。

  “啊……”

  很多人脸上露出惊奇的表情。

  他们之中谁都不肯相信,山林中会跑一匹白马来,而且上面还扎着华丽的马鞍。

  几个见过白马的骑兵,相互对视一眼,俯首向旁边的人低声耳语。

  大家明白了,这是女刺客的白马,估计她肯定也不会走远,狐疑地四目张望,小心地寻找目标,以扇子的形状慢慢将白马包围。

  李美凤正想下去将那十几个骑兵杀了,可是看见后面不断地涌出骑兵来,不由得警惕起来,不敢轻举妄动。

  那些穿着盔甲的骑兵,宛若一只只银色的蚂蚁,小心地踩水,手中拿着各自的武器。

  围在前几排的骑兵,手中持着弓箭,正待离弦而发,屏气凝神地盯着二十米外的白马吃着绿叶。

  雨水哗啦啦地啪打着碧绿的宽大树叶,嘀哒嘀哒的水声显得异常燥耳。

  脚下的骑兵越来越多,李美凤约摸估计了一下,至少有四百人。从他们沉稳的步伐和举剑拿刀备箭的动作看,个个身手不凡,非一般的城池骑兵。

  而且不是边城的守卫兵种,像是……

  余乐被李美凤背抱着,压住嘴巴,半晌说不出话,背部紧紧靠着她的酥胸,纵然销魂不已,也不敢大意乱来,一股股强烈的杀气自树下的雨水碧叶间传来。

  “死士兵团。”

  李美凤终于知道自己身处万分的危险之中。

  死士军团是新王李建的秘密部队,个个武艺惊人,不惧死亡,赶死贴身护卫,能以一抵十,攻击力非常强悍。

  在争夺王位的过程中,李建靠他们铲除了不少异己候室王储。

  “他什么派这么多人来追杀自己?”

  李美凤偷偷将兵符塞入余乐口袋中,纵然被死士们发现自己,找不到兵符,恐惧大哥李建也不能治自己的罪。

  她拿着李民的兵符,前往蛮部,南夷,北落,野人几个边远部落,联络他们举兵讨伐大李,目的就是要制造外忧。

  而内患就要身在狱中的李民负责。

  李美凤从小与李民生活,且是同父同母,生足之情远胜于同父异母的李建。

  李建告知父病亡,自登王位,与四面楚歌的隔世国王普利分庭抗礼,并封李民为“民王”。李民回到洛城,就负荆请罪说兵符在边界打战时被贼人所窃,李美凤则以寻找兵符为由,请李建宽期一月,定然找找回来。否则就请杀死他们兄弟俩,以敬国威。

  李建见好战拿功的弟弟李民欣然入狱,大感好受,任身为女子的李美凤如何也掀不起大浪,遂由她出城找兵符,暗地里大大得意,“到时候,再以失兵符罪治两人死刑,天下人也不会再说什么。”

  一方面暗示手下在天牢的食物中下毒,慢慢毒死李民,给他一个因病去世的外传;另一方面,加派杀手,在路途中杀死李美凤,再布谣言被贼兵所害。

  李建杀死了掌控军权的几位大臣,布置了自己的心腹,大李的江山表面看起来已经被他掌控,余下只有等李民“病死”和李美凤“死于非命”。

  李美凤相当佩服哥哥李民的智慧,知他不会如此轻易被害,而且李建发变之前,李民已经预见,并对她说了一切的计划。

  而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鼓动边缘部落发起纷乱,侵占地盘。

  李美凤不知哥哥的计划是什么,但隐隐也猜到一二分,因为事变前,李民已将手下的大将撤去职务,前往唐、武二地,想来会掀起天下巨浪。

  李建手下的兵力,就连李美凤也不清楚,数字上统计只是八十万。她知道哥哥绝不止这个兵力,其中隐藏的不知有多少。

  李美凤每随李民到一处打战,便见他招兵买马,开田垦荒,广积粮食。

  李美凤在旅途中,就听到一些传闻,唐阀的唐明和武阀的武才相继称帝,改国号为:大唐、大武,形成了三国鼎力的局势。

  而李民先前的大将,已在唐、武二国中获封高官大权,开始扩充地盘。

  隔世国国王普利发起了征讨的战书,欲平定自己国土下成长起来的三大门阀。

  李阀的重要军事将领统统流落他国,令李建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李民失权,难过的是他的手下几乎没有果敢的将领可用,万一打起混战来,三大门阀中,自立为国的先倒台的就是大李。

  这也是李建迟迟不肯杀李民的原因,如果真的发生战事,他摆出弟弟的名字,恐怕将军没有不闻风丧胆的。

  特别是在李建自封帝位以来,夹在北方的隔世国政权与东南的唐阀、西南的武阀之间,已经失却十多座重要城池,眼看就要攻陷帝都洛城。

  起初的日子里,李建胸有成竹,他相信李民能做到的东征西战自己也行,把书中读到的各个兵法妙计统统搬出来,却收不到应有的效果。

  除了接到一天比天多的悲剧战报,什么战胜的消息也没有。

  当李建打听到,那些前来征战的将领多半是李民的部下时,心里凉了半截,但很快脸上浮出了笑意:李民还掌握在自己手中。

  只要李民出战,相信那些忠心的部下说不定能归顺大李,就算不归顺或李民兵败,则更好有理由杀死李民。

  ####

  “什么人?”

  在树底下化装成骑兵的死士,忽然听见树枝的响动,一个青影飘出,瞬间砍倒了三四人,鲜血飞溅。

  李美凤看见死士欲杀自己心爱的白马“千里”,再难忍耐,连忙纵身而出,抽出柳叶刀,横割了二个将箭对准白马的弓箭手,一个转身,又削断了两个长箭逼来的死士脑袋。

  李美凤吸引了死士的注意,瞬间被围在当中,她纵然身法轻便,也一时无法逃出训练有素的死士攻击。

  死士似乎对死亡没有恐惧,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奋不顾身地各自往李美凤身上罩去手中武器。

  而那些弓箭手似乎也不怕伤着自己人,箭矢雨一般齐发,登时鲜血漫地,血雨绵绵。

  李美凤听说这些死士都是经过药物控制的,而且能够再次复活三次,无心恋战,连割了几个人的脑袋后,脚趾轻点湿地,身形犹如破雨而出的飞燕,掠空而去,箭矢密过雨水,纷纷落在李美凤所过之处的树木林梢。

  见李美凤将众骑兵追去,余乐舒了一口气,慢慢爬下树,向白马悄悄走去。

  当他经过那一大片死去的士兵时,愕然发觉他们正在缓缓移动身体,似乎要苏醒过来,其中一个醒来的大刀手,摸到落在血雨水中的脑袋扣上,悻悻站起,睁大恐怖的眼睛,急欲向余乐砍来。

  余乐吓得脸色变青,他从来没有见人可以复活,掉了的脑袋再接起来,心咚咚地跳,听见砍过来的死士正朝自己大喊,才愕然惊醒,本能地拈上散在地上的弓箭。

  他是天生的猎人,对弓箭有种特别的亲切感,就算闭着眼,余我也能感觉出弓箭在哪里,闻着它的铁锈与木头兼并的气味就有安全感。

  死士无视余乐手中的箭矢正对准自己,大咧咧地挥刀冲来,越来越近,距离不超过三米了。

  余乐为眼前复活的死士感到伤心。

  死士眼看就要砍到余乐,轰地一声,向后倒出,箭矢从他的右眼穿透至后脑勺,露出血淋淋的三角形铁箭头。

  地上的死士,相继摆动肢体,似乎要复活了,余乐心有余悸,不敢逗留,拖着瘸的伤腿,尽可能地把身边的弓箭挎在身上。

  他可以忍受万兽对己,也不能忍受没有弓箭。

  “从某种意义上说,弓箭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余乐时常在心中感叹。

  如今仍是这样充满感恩。

  余乐三步作两步,跃上马背,连放了十多箭,才将追赶上来的死士抛在身后。

  他不会骑马,但骑过裸牛,开始被颠簸得心肺欲裂,好半天才斗胆像李美凤那般以双腿夹着马腥,踩着马蹬,牵起马绳,从容地让马儿奔跑。

  这马似乎若有灵性,哪儿都不走,硬是往布满死士的圈圈闯。

  “千里”好像疯了一般,加快马速快步前冲,尽管在这片浓密的丛林中,仍如在平原上一般,横冲直闯,一副势死不归的样子。

  余乐抢着这匹白马,第一个想法就是快点离开,他不想当英雄再杀人,如果可以,他会逃到大山中再也不出来。

  余乐操着马绳往来时的林子外面冲,“千里”却不受制地往林中冲,它似乎闻到了女主人的危险,凶猛地冲进兵潮,抬腿踏足之间,已经撞倒了三四个手持长箭的死士。

  余乐身上挎满了弓箭,所过之处,死士必有倒地。

  他想到死士复活的凶劲,不由头皮发麻,心中战粟,弦劲更厉,箭哗哗地射出,不一会儿就杀出条血道。

  被围在中央的李美凤,血衣飘飞,正愁找不到出路,忽见白马赶来,化惊为乐,砍倒一粗壮的死士,顺势踩在他背上跃上马背。

  箭矢越过晶莹的雨水,追飞而来。

  “当当当……”

  李美凤挥刀回挡,格开飞来的箭矢,纤手忍不住紧紧攀住余乐的腰肢。

  余乐拈箭就射,视物渐渐模糊,他看见的不是人,而是血,是战粟后的麻木。

  冒雨冲出林子,奔行了四五十里,余乐牵住马绳,滑下马背,呕吐起来。

  这天,他没有吃什么东西,胃里根本没有什么可吐,唯有腐臭的酸水。

  余乐闻着自己吐出来的污秽物,觉得很恶心,或许他对自己有恶心起来。

  雨势变小了,但没有停,哗哗地淋着。

  余乐分不清脸上的雨水还是泪水,他讨厌这种杀人如麻的生活。

  一阵雷声鸣过,余乐渐渐的呜嚎哭泣声,令李美凤动起了母性之心,情不自禁地跃下马,将他紧紧搂在怀中:他只是个孩子,需要锻炼,相信以后会变得果敢。

  “不要哭了。”

  雨水淋在她身上,将玲珑曼妙的女性曲线勾勒出来,那动人的地方若隐若现,比不穿更迷人。

  余乐头紧紧扑在李美凤坚实而丰满的胸部哭了一会,下身燥热起来,俏脸发烫,慌忙羞愧地推开眼前的美人。

  被血染透衣裳的李美凤,长发有些粘结,但淋了雨之后,宛如一朵在荒野中盛开的牡丹,娇艳欲滴,身上的处子幽香,在此时越发浓烈。

  “我不想再杀人了。”余乐几乎哭着说,他凶狠地推开李美凤搭在自己身上的纤手,充满抗拒。

  “……”

  李美凤不知该如何安慰他,她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呢?

  “这不是由你决定的。”

  “那是谁决定的?我完全可以不杀人的。”余乐吼着,再次推开李美凤的纤手,他像一只粗暴的小狮子。

  李美凤没防着余乐会这么用力,将她推倒在地,人瘫在泥滩中。

  雷声,雨声……

  李美凤有些烦火,从来没有人这样无礼对待自己,如果不是看见他有点箭技,可以利用,她完全能够看着余乐死去。

  李民曾经告诉过她,“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朋友和敌人,只有真正的利害关系。”

  在精明的年轻军事家李民的携带下,多次的洗脑和残酷杀斗的现实,让李美凤明白,哥哥的话没有错,她深信不疑。

  论格斗,十个余乐也不是她的对手,但李美凤隐隐察觉出他是个不吃硬的人,心思一转,改用软功。

  “呜呜……”李美凤趴在马背上哭泣起来,令余乐不知所措。

  他以为自己得罪了师父,心怀内疚,却又不肯一时走去向她道歉。

  余乐轻轻地扶住李美凤的抽搐地肩膀,给她抚慰,却被粗暴地甩开,差点跌倒,他联想到自己刚才的行为,十分羞耻,感觉很对不起人。

  跪下道:“师父姐姐,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但我不愿意再东躲西藏,再次杀人,所以……所以请你快走吧,不要管我,让我被抓处死算了。”

  死小子,还不认错?

  李美凤哭得越加凄惨,“你……阿乐,你死了,师父怎么活啊?”

  “师父姐姐怎么就不能活了?”

  “你想想,没有了你,师父杀了那么多人,肯定不会逃过追捕的,那些人……那些人看见的一个弱女子,肯定,肯定不会让我好过的……”

  余乐想到自己死了,那些军兵也会追捕师父姐姐,不由为难道:“我向他们说明,这只是我一人所为,跟你无关。”

  “你认为他们会相信你吗?”

  李美凤拉起余乐,柔媚地盯住他的眼睛,充满关怀。

  余乐心如鹿撞,咚咚跳起来,李美凤本就是非凡的美貌女子,在雨中越来惹人喜欢,她娇艳的身材对年轻的少年来说无疑是原始的诱惑。

  余乐移开目光,不知说什么好,那些兵士凶猛异常,未必会信自己的话,舒了一口气,道:“师父姐姐,不论怎么说,我是不会再杀人了。”

  “如果别人杀你呢?”

  “我就让他们杀。”

  李美凤气得娇颜发白,嗔怒道:“笨蛋!你死了,那师父不是被他们活剥吗?”

  “师父姐姐,你的身手那么好,怎么可能呢?”

  “你没看见那些复活的死士吗?”

  说了死士,余乐愣了一下,想到他们死后复活的恐惧神情,绝不是一个女子所能对付的。

  “你既然认了我当师父,可知,师父就是再生的父母?”

  “知道。”

  “那如果你的父母生命有危险,你会怎么做?”

  “我会义不容辞地保护他们。”

  “那好,你要记住:义不容辞的保护我。”李美凤终于把这个笨蛋放在布好的圈套里了。

  “可是……”

  “可是什么?”

  “能不能不杀人……”

  “行啊,你什么时候学会点穴的方法再说吧。”

  余乐听见可以不杀人,人也精神了许多。

  李美凤再次见证了余乐的神奇箭术,心想把他留在身边,倒是多一个帮手,何况对方没有什么心机,自己可以放心将之训练成为忠心耿耿的杀手。

  两人翻越一座石山,不知不觉来到广阔的大草原。

  草原碧绿连天,在停雨的天空下,显得纯净无比。

  两人紧紧贴身而骑,湿衣粘在一起,顿生异热。

  李美凤权当他是个孩子,并不放在心上。

  倒苦了余乐,彻底充满了内疚感。

  “这就是狂鸟平原。”

  李美凤感叹着,她曾随哥哥在此征战野人族。

  这次取远道边城而来,纯是想多躲避追兵,这是最后一站。

  蛮部,南夷,北落,野人,四大充满战斗力的部落,实力不亚于任何一个门阀,他们生性好斗,酷爱血腥和死亡,又有着各自的民俗风格。

  李民当年征战,纯是顺应隔世国国王普利的号召,并未与野人族为战。他从战争中掠夺来的财富和部分美人,送给了野人族,并与之签下和平的条约,即《野人条约》。

  隔世历,175年,对外宣称,李民与野人开战,双方战和,签约《野人条约》,约定方不得主动侵略对方领土,否则当以十倍领土的财富赔偿,等等。

  总之,最主要的问题是狂鸟平原的划分。

  李民与野人族约定,双方各占一半,以陨石岭为界线,不得进一寸土地,否则必定以狂鸟平原归受害方所有。

  “这是一张废纸。”

  签约后的第二天早上,李民就这样告诉妹妹。

  “有一天,我会踏平这里……”

  李美凤想起在附近山头的帅部的军营外俯瞰广阔的狂鸟平原时,哥哥说的话。

  她现在,居然拿着兵符叫野人族出兵。

  余乐肚子咕噜古噜叫,他饿得发昏了,如今已是中午,烈日当空。

  “我饿了。”余乐看见一只灰色的野兔小心地探出小头,正在嚼绿草,本能地拈箭就发。

  兔子连叫的机会都没有,就倒在地上直抖身子了,箭穿它的脖子,一道鲜血洒在绿草上,显得格外显眼。

  “还说不杀人?”

  “它是兔子嘛,我实在是饿了。”

  余乐为自己找到的借口感到羞耻脸红,索性抛开不想。

  若要生存,杀与被杀,无法避免。

  策过马,余乐提起兔子的箭矢上,远处传来一声马啸。

  “住手,谁叫你捡我的东西?”

  一个满脸是络腮胡子的黑脸壮汉,鞭着一匹灰黄色的马过来,他指着余乐手中的兔子。

  明明是我射中的,怎么叫你的东西?余乐当没听见,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容。

  “野蛮人,放下你手中的东西,那是我的。”黑脸汉抽出腰际的钢刀,挥舞着,似乎要冲过来。

  “黑鬼,凭什么说他手中的东西是你的?”

  李美凤有点好奇,这人怎么蛮不讲理,她在以前随哥哥李民来此没有见过啊。

  “再说,兔子是你家的吗?”余乐调侃道。

  这时候,黑脸汉背后来了三四个穿麻戴黑帽的家伙,与他差不多蛮横不讲理。

  “喂,把我们的东西留下来。”那些异服的人,叫嚷着,手中挥出钢刀,齐齐呐喊。

  “你们给我说一个理由吧?”余乐笑道,“否则,我说你们的马是我的。”

  李美凤听了余乐的话,不禁笑起来,惋约动人,娇美万分,看得那些骑马的人登时傻眼,口水直流,忘记了叫喊。

  “因为兔子是在我的土地上生长的。”黑脸汉子大言不渐。“所以你手上的兔子是我的。”

  “因为你们的马是在我的天空下生生的,所以你们骑的马是我的。”余乐尽量忍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黑脸汉子气得发昏,狠狠地从怀里抱出一个牛角类的号子,鼓嘴吹起来。

  “那是受攻击的信号。”李美凤道,“他们马上就会纠集成千上万的骑兵。快把兔子给他们。”

  这是猪族的战争声。

  余乐抛下野兔,两人准备离开,忽然被四面八方而来的野猪团团围住,无法离开。

  这些野猪非余乐所见的野猪,不仅嘴边各露出一根倒勾的锋牙,连头顶和背上都有手掌长的剑齿,在耀眼的阳光下,寒光闪闪,看起来十分锐利。

  而且它们的身形庞大,有如一头壮牛,嗷嗷地张开凶嘴,似乎要吞尽世间一切。

  (大家的留言公子有看,万谢鼓舞偶的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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