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49章 我狂故我在
四爺
午夜的风轻轻的拂过山岗,四下里一片静谧。
淡淡的月光洒在孙兴国的身上,让他洗去了白日里的疲乏。在他的身体表面,隐隐有一层淡淡的光晕不断的流动着,像是一层保护膜一般紧贴着他。
子前午后,乃是一天中修习太乙先天功的最佳时机,并不是说其他的时候不能修习,只是这两个时段修习的效果是最佳的。
须知天为一大天,人为一小天。那太乙先天功的口诀中说过,生化之道,以气为本,天地万物,莫不由之。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真气即元气。气在天者,受之于鼻而喉主之。气在水谷者,入于口而咽主之。然钟于未生之初者,曰先天之气。成于已生之后者,曰后天之气。气在阳分者即阳气,气在阴分者即阴气;气在表曰卫气,气在里曰营气;在脾曰充气,在胃曰胃气,在上焦曰宗气,在中焦曰中气,在下焦曰元阴、元阳之气。
每日子前午后,吐纳调息,便可吸收天地日月之精华,即天地元气也。想那孙悟空当年以先天妖灵之身修习此功法,不过数年修至大成,究其因,他的妖灵体质自不待言,更重要的是,妖族向来习惯吞吐日月精华而淬炼自身,孙悟空自然也不例外,他在修炼的过程中,无论刮风下雨,总是在山顶打坐,充分与天地接触,这才有了他后来莫大的成就。
孙兴国先前在冥龙山大战一场,误打误撞之下将混天灵明棍再次祭炼,导致体内真气枯竭,若非孙悟空及时醒来控制住他的身体,并引动金乌丹中的灵气炼化入他的体内,只怕此时他已是生魂一条了。
不得不说他是极为好运的,按照孙悟空先前对他的估计,在三个月之期到来之前他能保证储备下足够的真气就算是不错的了,不曾想诸多巧合之下竟然让他在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先后结出上、中、下三处丹田,算得是真正踏上了修行之路,此时的他,若是再与江湖中那些所谓的高手高手高高手比武过招,稳赢不输。就算他还缺乏一些实战经验,但他的气脉悠长,真气充沛,太乙先天功运转之下,刀剑难伤,此消彼长之下,不赢才怪。当然,若是遇上像郑四爷那种踏足炼虚合道境界的世外高人,他还是要略逊一筹,没办法,这太乙先天功虽好,却不能让他一步登天,也还得按部就班的来修习,否则若是一修习此功法就能达到仙人的水准,那当初孙悟空早就把它传给自己手下那群小妖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孙悟空所教的方法有问题,现在若是有其他几界之人在场,一定会发现,孙兴国正在直接吸收太阴月华之力,经过功法的转换,将之变成真气纳入体内。真气也好,灵气也罢,其实都是天地元气的不同形态,只不过像他这样直接将天地元气化为己用的,除了妖魔两界之外还真没听说过,而且即便是妖、魔两界之中也并非全都是这样。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孙兴国体表的那层膜变得越来越淡,直到最后日升月落、阴阳交泰之时,他缓缓收了功法,从调息存想中苏醒过来。
“真是舒服啊……”他大大的伸了个懒腰,惬意的说道,多出一个丹田效果确实不同,自己在运功之时明显感觉真气在体内运行得顺畅了许多,往常只能运行三十六个小周天的时间里,这回却是连续运行了七十二个大周天!不但量多了,质也变强了!
起身活动了一阵,虽然不会出现什么腿脚发麻之类的症状,但以前养成的习惯还是让他下意识的舒展着筋骨。在他晚上修习之前,孙悟空曾经突然冒出来告诉他,如果能按照这种进步的速度发展下去,三个月之期到来的时候,说不定他就能反客为主,真正收服镇妖塔。
他对收服法宝倒是没什么太大的兴趣,但能够不用冒着被吸成人干的危险,当然还是很好的,所以他决定这种‘找麻烦’的脚步不能停下来,还得继续。什么时候能把体内所存金乌丹中的灵气完全炼化掉,那他就不用再害怕了——到那个时候他的真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生生不息,就算再来一两个镇妖塔也能将其‘喂饱’。
就在孙兴国谋划着应该上哪儿去找人打架的时候,江湖上已经快闹翻天了,近一个月以来再度听到孙兴国的消息,这让人们很有兴趣。上一次听到他的名字,还是在玄月酒会过后,他‘为了小仙子杨若琳’而以一敌三并大获全胜的事情让沉闷已久的江湖有了一丝活力,‘狂公子’的名头也是在那个时候传开的。没想到时隔不到一个月,他居然再次名动江湖——以一己之力独挑冥龙山四十七人,其中有六位成名已久的高手,还有四个是这几年在江湖上名声雀起的新人,居然在围攻的情况下被孙兴国一个人给挑了,这件事让江湖中人开始重新审视起他的实力来。
“听说了吗,狂公子前两天又有动作了,冥龙山都被他给挑掉了!”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了,他从山下杀到山顶,又从山顶杀回山下,单枪匹马就把冥龙山上下全给放翻了!”
某处酒楼中,一群江湖人士正在那里边饮边聊,其中有几个嗓门儿比较大的,恨不得站在大街上都能听见他们所说的话。
“哼,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我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忽然,酒楼一角的桌子上传来这样一句不屑的冷哼,众食客转头望去,却见三个华服青年正不悦的瞪着他们,看样子刚才说话的便是其中之一。
有那脾气不好的想要反驳几句,却被身边的同伴拉了拉,再仔细一看,立刻不做声了。
这三个华服青年的左胸前都绣着一枚小巧的淡绿色飞剑,看联系到三人的形象,人们已然认出,这三人便是青莲剑宗门下,与醉公子丁宁并称四大弟子之人。
头扎白巾身穿紫色袍服的名叫温飞卿,江湖人称铁胆神剑,几年前出道江湖,曾凭借掌中一柄秋水剑单人独剑铲除了震惊天朝全国的连云盗。这连云盗是一伙极奇神秘的盗匪,专挑那些奉旨出京的朝廷命官下手,先后十数位三品以上的大员丧命于他们之手,朝廷曾发下海捕文书通缉他们,奈何没人见过他们的真容,没有人知道他们来自哪里藏身何处,各郡捕快也是有力无处使。温飞卿也不知从何处寻着了线索,一路追查之下,竟然让他将连云盗一网打尽,当他提着几名盗首的项上人头踏进上京南门的时候,整个京城都轰动了,他也因此而名扬江湖,若不是在他之上还有一个更优秀的醉公子丁宁,说不定他已是青莲剑宗年轻一代弟子中的第一人了。
温飞卿左首之人一身鹅黄色的锦服,一道长长的伤疤自左额延伸到右嘴角,使得他看上去有几分可怖,此人名叫皇甫子奇,江湖人称飞天豹子。此人虽然年轻,一身武艺却是不弱,在青莲剑宗第三代弟子里,若论修为的强弱他可能还排不进前三,但论起实际战力,他却是稳居前三,因为他打起架来浑不要命,一往无前,常常能将实力强于自己的高手击败,就连丁宁也曾说过:“论实际战力,我不如子奇远矣。”他脸上的那道伤疤便是在某次打斗中留下的,不过对方却被他打得筋断骨折,足足一年才能下地走动。
而坐在温飞卿右首之人则是罕见的一身红袍,若是再戴一顶帽子,十足便是一个新郎倌儿了。此人姓孙名孟文,人称‘假新郎’。孙孟文平日里总是满面笑容,令人觉得非常亲切,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一旦与人动上手,他就完全变了,变得像皇甫子奇一般充满霸气。出身于青莲剑宗的他却是个怪胎,舍剑用爪,将自己双手炼得坚硬无比,与人敌对之际最喜用手拿人关节,毁人兵器,伤在他手下的,往往都会落个终生残疾的下场。不过他的手段虽狠,但一来被他所伤之人都是为非作歹之辈,二来他爷爷是青莲剑宗的一位长老,是以人们对他虽有非议,但表面上却并不显露。
这三人的背景经历各不相同,但却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他们对丁宁非常不满。
青莲剑宗每年都会在派内举行一次论武会,各个阶段的弟子都会参加,而他们三人从丁宁进派之后就没有赢过他,永远被他压过一头,即便是他们各自在江湖中闯出了不小的名头,却也总被人介绍说这是醉公子的师弟,果然了得云云,所以在他们心中丁宁便是第一可恨之人。
前番丁宁曾在派中和一些师弟说起过初出江湖的孙兴国,不想没过一个月便听说此人在玄月酒会上大放光彩,虽然他们并不屑于去参加玄月酒会,但对于孙兴国大出风头这件事还是很在意的,特别是他与丁宁的关系交好,这就更让他们不满了。
这回他们三人结伴同行处理一件师门之事,本来就因为无法与仙人近距离接触而心里不平衡,现在又听到有人夸赞孙兴国,哪里还能忍得住?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孙兴国今日正好便在这酒楼中用餐,自然也听到旁人对他的夸大其辞,不过他也没往心里去,只是付之一笑而已,然而接下来温飞卿三人的态度却让他眼前一亮。先前他们三人进酒楼的时候就已被孙兴国注意到了,他一眼看出这三人的修为不弱,虽然比丁宁尚差些许,但放在江湖中却是非常不错了,便是在冥龙山上与他交过手的那些人也比不上他们。若是在三天之前遇上,说不定他还不是对手,但现在么……
如果不是因为看到他们左胸处的飞剑标志,知道他们与丁宁是同门,可能孙兴国早就过去找麻烦了,现在既然对方的态度如此明显,那还等什么?
“喂,我说那边那三位,看你们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什么事让你们这么生气啊?”既然是找茬打架,孙兴国当然不会跟对方客气,故作阴阳怪气的隔着两张桌子对他们三人叫道。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孙孟文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好好吃你的饭,没人当你是哑巴。”他见孙兴国似乎并不认识自己三人,便知道他是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也懒得跟他计较。
哪知孙兴国却是不依不饶的叫道:“我要是狗,那你们岂不就成了耗子了?不妥不妥,此话不妥啊!”
众食客一个个都憋着笑,不敢做声。
孙孟文还没说话,皇甫子奇已经大怒,抬手便将手中的酒杯掷了过去,孙兴国身体微微一侧,酒杯‘砰’的一边砸在他身后的墙上摔得粉碎。
“哈,正愁找不着借口呢,你自己倒送上门儿来了!”孙兴国暗自高兴,借着几分酒意,大叫一声将桌子掀起,直直的砸向温飞卿三人,然后绰起放在一旁的混天棍便打将过去。
“你便是那个什么狂公子孙兴国?”孙孟文眼睛一眯,认出了他的身份。
“好眼力,废话少说,是男人的就跟我好好打一架!”孙兴国不由分说的便要动手,孙孟文连忙喝止住他。
“慢来!你我动手不要紧,可敢换个地方再战?”若是在这酒楼之中动手,以他们的实力,这间酒楼铁定是要报废了,不管怎么说他们三人还是名门正派的弟子,不能不考虑对师门的影响。
孙兴国故意疑惑的打量了他们几眼,“你们不会是想要逃跑吧?”语气中流露出强烈的怀疑,使得温飞卿三人在面色大变之余,也暗暗下决心要好好收拾他一番,当然,这样想过的人很多,但至今为止却是没人能做到。
温飞卿到底是要稳重一些,一抬手拦住了想要上前的皇甫子奇,沉声说道:“我们三人还从未不战而退过,信不信由你。虽然我不知道你凭什么这么狂,但今天我必须好好教训教训你!有胆的便随我出城一战!”
孙兴国哈哈一笑,“前头带路吧!”看他仰首叉腰的样子,当真是要多狂有多狂,众食客纷纷心说此人果真不负了‘狂公子’之名。
随手扔出一锭银子结了酒饭钱,多余的便算是损坏店内器具的赔偿,温飞卿三人阴沉着脸走出了酒楼,而孙兴国则一摇三晃的跟在后面,看他的表情仿佛不是去打架,倒像是去享受一般,看得那些食客直乍舌。
传言的速度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孙兴国四人还没走出城外,早已有人在城门处等着看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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