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已沐浴,出来会见群臣。只见他穿着礼服,站在高庙门前台阶上。王族以及文武大臣们按等级排在庙前,一起礼拜,参见皇上。参见完毕,皇帝转过身去,开始祭祀高祖。
按照从人生历程来安排礼仪程序的方法,人死后通过丧礼而归其所归后,人的亡灵在天。所以,在丧礼之后,每到年节或者每年逝者逝世的日子均要进行祭祀。祭祀礼仪既是对逝去的人之亡灵,或者更伟大的神灵给予礼敬和崇拜的礼仪。祭祀的对象可以有很多,但最重要的是三类祭祀:一是祭祀自己的祖先,二是公祭值得祭祀的重要人物;三是,祭祀神性上天或祭祀天地。这次祭祀高祖即是祭祖礼。
祭祀礼仪具有十分重要的礼义。祭祀是人在精神上维系和延续与神灵和祖先关系的宗教礼仪形式,有表达归宗、认同和领受自身来源及其传统教化的精神意义。人通过祭祀而确立和坚强着自己作为人和特定的个体在其所宗承和秉持的精神、生命、族群和文化谱系中的关系、地位及其权利和义务。把自己置于祭祀所建立的精神关系中,就是把自己置于一个宗教系统中来获得基于这种宗教系统的意义及其对人的问题的回应。祭祀祖先,即是表明某人认同自己作为某祖先的后代,继承和领受着祖先的血脉、事业和教化,从而明确自己的历史基础,并承担着把祖先的传统发扬光大,并不断创新,以至光宗耀祖 的责任。祖先作为生活形式、事功业绩和文化传统的开创者和积累者,乃是我们生活基础的一部分。神性上天或天地永恒的至上性和精神信仰,以及对祖先开创和积累的文化传统的效法,乃是厘定天下秩序和世道人心的基本方法。通过祭祀而表达的“敬天法祖” ,构成了华夏人民建构自己生活的一个重要维度。
祭祀表达着人们内心对神灵的敬畏和对祖先的“追养继孝”,进而塑造着人的道德情感和态度。对神灵的敬畏表现为一种身心虔诚的顺服,对其之于人类超凡影响的感恩和畏惧,从而,这种情感和态度通过礼仪化的祭祀获得表达和塑造。对祖先作为后代生活和文化之历史基础的理解和体会产生了基于孝道的道德感情和义务。子女对逝去父母和祖先的孝敬便仍然需要一种仪式化的礼仪来表达和巩固。祭祀作为一种“追养继孝”的礼仪形式,乃是祭祀祖先的一个重要礼义。它具有“慎终追远,民德厚望”的道德塑造意义。
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丧则观其哀,祭则观其敬而时。尽此三道,孝子之行。
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示尽物也。外则尽物,内则尽志,此祭之心也。是故天子亲耕于南郊,以供齐盛。王后蚕于北郊,以供纯服。天子诸侯非莫耕,王后夫人非莫蚕,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尽之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慎终者,丧尽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得,皆归于后也。
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祀非物自外至者,乃是自中出生于心。心怵而奉之以礼,是只有贤者能尽祭之义的根本。内心情感态度上对神灵和祖先的敬畏或心怵,是产生祭祀的心理 和情感机制。一个藐视神灵和祖先的人不会产生要去祭祀神灵和祖先的行为,这只是因为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祭祀始终是一个需要尽内心情感态度之义的事情。离开这一点,任何形式都将失去意义。无论是歌颂天德,还是“追养继孝”这都只能首先是内心虔诚的表达和情感的需要,并在祭祀活动中塑造忠敬和孝悌的情感与道德。如果在情感态度上不赞同祭祀,或者说内心中没有要通过祭祀来表达一种情感态度的那种想法,那么,不如不去祭祀。
通过祭祀所塑造的情感和态度让祭祀者受福和顺遂。
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谓福也。福者,备也,被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谓之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上则顺于鬼神,外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于亲,如此之谓备。唯贤者能备,能备然后能祭。是故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礼,安之以乐,参之以时,明鉴之而已也!不求其为,此孝子之心也。
祭祀对祭祀者来说有一个祭则顺,顺则备,备则福或者祭则备,备则顺,顺则福的逻辑。这种逻辑常常被人们表达为被祭祀的神灵和祖先对祭祀者的保佑和赐福。这多少有点“君子以为文,百姓以为神”的味道。从神学的义礼讲,这个逻辑,仍然可以看成是神性上天设置的一个对祭祀者的回报机制。祭祀不是一种精神贿赂,不是向神灵敬献了多少祭品,就能够得到多少好处和回报的直接交换关系或精神的商业,而是一种通过祭祀活动对人的道德塑造作用而有可能展现在现实生活中的“理顺”和成功,进而“得福”。
祭祀有在其活动中呈现和表达伦理秩序的礼义。祭祀活动不仅按照祭祀者与祭祀对象之间伦理关系的要求来安排,而且祭祀者之间也仍然按照伦理关系的秩序来安排其礼仪中的地位。比如,什么样的人可以祭祀什么样的对象,这便有礼规的约束。子曰:“非其鬼而祭之,馋也。”并非什么样的逝者都要去祭祀,也不是该祭祀的可以不祭祀。一般来说,五服制度内的亲戚关系,既是丧礼中服丧的规范,也是祭祀礼仪中要依据的祭祀选择。祭祀中安排谁是主祭和参祭者,及其在礼仪中的排列顺序和致辞都有着体现和遵循伦理秩序原则的礼义。
各种祭祀程序的安排也具有某种礼义。祭祀礼仪要遵循适当性原则。祭祀的礼义是整个祭祀活动的思想统帅和价值意义规导。它与祭祀活动在礼仪形式和程序方面是相互支持和适应的关系,祭祀的礼义要通过形式化的祭祀程序及其礼规获得表达和实现,不能凭空虚言;形式化的祭祀程序和礼规又必须围绕礼义的落实来设计和安排,不能有无意义的礼规,或者虽然有意义,但其程序繁复,不便操作,或者不能适应时代条件的约束而无法进行。所以,祭祀礼仪要遵行适当原则。
祭祀不可太繁复,那会让人产生厌烦情绪。厌烦了就失去礼敬心。祭祀也不能太荒疏,荒疏了就怠慢,怠慢了就会把祭祀的事情忘掉。所以,祭祀活动的安排要适当,不能太繁复,也不可太荒疏。
在《论语》中,孔子还谈到祭祀讲究的奢俭问题: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与其易也,宁戚。”孔子认为,祭祀活动与其奢侈,不如节俭;与其表面上操办的很周到,不如内心有悲戚。可见,祭祀活动要注意节俭,不主张大讲排场,奢侈浪费。要重视内心情感和精神意义的表达,而不要只在表面的程序上走过场。
祭祀礼仪的适当性原则,意味着我们可以对那些可能不再合适的礼仪形式进行损益。这便是“礼有损益”的儒教礼仪观。礼的损益是在坚持和继承礼仪传统的基本礼义和程序的前提下,根据时代和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对礼仪的程序和礼规进行增减变化,从而使之能够适应实际的礼仪生活,或者更好地表达何种礼义。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可见,礼是在不断损益中继承和发展着的。后世儒家亦多有损益。强调礼的可损益性,为我们在继承儒教礼仪传统的基础上,通过损益而确立现代礼仪规范提供了儒教思想传统的依据。
古代祭祀祖先的礼仪及其礼义:祭祖礼在《仪礼·特牲馈食礼第》中奠定了基本程序及其传统。尽管它是诸侯之士在宗庙祭祀祖先、父亲的礼仪,但基本上确立了祭祀祖先的规范。《礼记》中的“祭法”、“祭义”、和“祭统”等篇则对其礼义作了阐释。
祭祀对象、时间和地点等方面的礼仪包括“四时祭”,“初祖”,“祢”(祭祀逝去父亲),“忌日”,“墓祭”。按照要求,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祢。在“忌日”要祭祀,到墓地亦要“墓祭”。祭始祖、先祖、祢以及“忌日”和“墓祭”的祭祀程序都大体上是按照四时祭的程序来进行的,这些程序与“丧礼”中的“虞祭”、“卒哭”、“小祥”、“大祥”等祭有大体相近的基本结构。
看着高庙,看着文帝,再看王公大臣,我不禁百感交集。高祖皇帝,我从成年就跟随你,是你收留了我,让我有施展抱负的条件;我也对你尽心尽忠,出生入死。我们先是推翻了暴秦,然后又打败了项羽,终于让高祖做了皇帝,建立了汉朝。我也建侯立业,被封为高官,得到封地,荫及子孙后代。可惜,您后来不幸驾崩了。惠帝在朝,我们老臣们继续服务于刘姓天下,辅佐惠帝;及至惠帝驾崩,吕后临朝称制,大肆分封吕氏为王,我们记着您生前的话“非刘姓立王者天下共击之”,待吕后一死,我们就诛灭诸吕,迎立代王做皇帝,应验了您的一句话“安刘姓天下者必勃也。”现在,代王终于被立为帝,看起来,他是一位贤明的帝王。他一定能够继承刘姓大业,光宗耀祖,福及后代;也能为人民服务,让人民安居乐业,平安快乐。
王公大臣们也都神色凝重,按着程序行礼。此时,虽然人们众多,但大殿内鸦雀无声,檀香袭人。大家都各安本分。外面,已是艳阳高照,青天明朗,祥云飘浮。整个高庙以及皇上、王公、大臣们都笼罩在天地之下,一片祥和。文帝祭祀高帝,我们参与其中,都受到了高帝在天之灵的荫护,我们暗下决心,一定要不忘高帝的一番苦心,努力辅佐文帝,让刘姓天下延续下去;也让百姓富足,同时施展我们报国的心愿。
高帝的像立在大殿内正中,只见他相貌威严,面容平和,两目大而有神,戴着金冠,身穿龙服,真是人中龙凤。我们看着像,就像亲见了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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