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还补充说,让周勃做右丞相。此时, 大殿内香烟缭绕,钟磬声清脆而悠扬;外面阳光普照,和风阵阵。我心中高兴,向文帝行了大礼。
等整个祭祀过程结束,已是午后。文帝让王公大臣们回家。我和众人道过别,上了马车,魏宁为我驾车,我们打道回府。
家里早已准备好午饭,我们一回到家,一家人就开始吃饭。刚吃完饭,就有人来报告,有人求见。 来人也是一位大臣,负责记录皇帝的言行。他说,当今皇帝笃好黄老之学,我作为右丞相,应该懂一些黄老之学,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皇上和国家。他给我送来了一套帛书:《黄帝四经》,并嘱咐我加紧研读。我留他吃饭,他说已吃过饭;送他书钱,他也不要。我万分感激地送走了他。
于是,我展开了帛书,开始研读。虽然我是一名武将,自从跟随沛公起义就一直转战南北,但自从高祖平定天下以后,为公之余,闲暇之间,我也学习文化知识。所以现在,读起《黄帝四经》,我毫不费力,但书中的理论高明,对我启发很大。
《黄帝四经》全文约一万一千多字,第一篇,《经法》主要是讲论自然和社会中所存在的恒定的法则。第二篇《十大经》主要讲形名、刑德、阴阳、雌雄等对立统一及相互转化的关系。第三篇《称》主旨是通过对阴阳、雌雄节、动静、取予、屈伸、隐显、实华、强弱、卑高等矛盾对立转化关系的论述,为人们权衡选出最有效的治国修身的方案。第四篇《道原》就是对“道”的本体和功用进行探源。
《经法》共分九节,是讲论自然和社会中所存在的恒定法则。首论“道生法”及“法”的重要意义;以下则论述如何征战伐国;治国之次第;判断“六顺”、“六逆”的标准;理顺君臣、贤不肖、动静、赏罚诛禁四个对立关系;“执六柄”、“审三名”的人事之理要取法“建八政”、“行七法”的天道;决定国家兴亡的主要因素便是考察一个国家是否存在着六危、三壅、三不辜、三凶、五患;天道、天理与对其进行取法和再现的人事之礼乃是“道”的合成大要。静观悟道、循名究理、循法执度三者有机结合,乃《经法》之大要。
《道法》第一。《道法》是《经法》篇的总论,主要论说道和法,以下各章都围绕道和法来展开。开篇先说“道生法”,这是在揭示法度建立的依据;并在主体上说明法的重要性。接着从“四害”、“四无”两方面指出道的重要性、基本内涵及如何获得道;并论述了治理国家、建立刑名、掌握道三者之间的关系。然后提出了“当”、“不当”、“平衡”(都是指“度”、适度)等一系列概念,并提出了适当条件下的对立转化学说。再次,叙说了去私执法的思想及正、奇(治国使用的常规和非常规手段)取决于事的观点。最后,阐明了主道、臣道各有分际的观点。
《国次》第二。本篇实即《经法》正文之首篇,讲论为政治国所当遵循的正常法规。本篇讲述了以下几个问题:一,在攻伐战争中,存在着三种情况,其一。不极不当。其二,过极过当。其三,合极合当。不尽天极天当(未达到天道所规定的准度)或超过这个准度,都会受到自酿祸患的惩罚。只有合极合当,才是兵戎之道。二、论述了“五毋”、“五逆”。五毋、五逆仍是天极、天当的衍伸。五毋、五逆中,兵戎为首,其次务农,其次任地,再次治民,最次御下。循此次序治国,是须循的正常法则。道法为统,首治兵戎,然后是农、地、民、臣,这是《四经》处在战乱中的治国方案脉络。
,《君正》第三。“君正”即“君政”。本篇论述国君如何为政理国。为政包括内政和外政。所谓内政,概括地说,就是要使臣民亲上。具体说,就是要进贤退不肖,使臣亲其主;通过节民力、毋夺时、节赋敛、去苛事等政策,使百姓亲上。而内政治理的目的,就是要使臣民从戎征战,兼人之国。外政的方针,概括地说,就是文、武并行。具体说,该征诛讨伐的国家就要去征诛讨伐它,该联合保护的国家就要去联合保护它。而外政的最终目的,则是使天下归顺,实现一统。
《六分》第四。本篇所讲论的,认为“六顺”与“六逆”是决定国家存亡兴坏的分界,君主施行赏罚和征战的依据,即在于正确地判断“六顺”与“六逆”。其中君主有效地掌握权位,理顺上下关系,则是本篇笔墨着力之处。治理本国,兼人之国,“王术”是必须讲求的。因此,本篇从国家的安与危,强与弱正反两方面论证了掌握“王术”的重要性。尊重人才、尊重知识是“王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篇从结果论入手,为“重世”和“贵有知”的界说提供了坚强的依据。
《四度》第五。本篇论证了能否理顺君臣、贤不肖、动静、赏罚诛禁四个矛盾关系,是决定国家成败的关键。首先从反面论证,四个矛盾关系如不能理顺,则结果是失本、失职、失天、失人。接着从正面论证,理顺了四个矛盾关系,就可以安、治、明、强。至于如何理顺,答案便是“天为之稽”、“参于天地,合于民心”。以下则分论四度。比如,论证了审之四度与内政外交的关系;在理论上懂得了四度还应付诸实际;在诛禁问题上如何准确理解“养生伐死”;把握天稽、地稽、人稽是审度四度的关键;用二文一武是诛伐的策律,失天道离人理、侍雄节、名进实退的国家是诛伐的对象等等。
《论》第六。本篇论述天道和取法天道的人理。天道就是“八政”、“七法”,人理就是“六柄”、“三名”。主张君主应该取法天道所建立、推行的“八政”、“七法”来“执六柄”、“审三名”,以此来治理国家、平定天下。名实关系,是本篇重点论述的对象。并提出通过循名责实,最终达到“名自命也,物自正也,事自定也”的目的。本篇在论述中,采用的是正反两面相对的立论模式。本篇篇题为“论”,它在《四经》中是论理性较强、哲学意味较深的一篇。它提出了一系列概念,都具有极高的概括性。因此,它在《四经》中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
《亡论》第七。本篇从国家政策、君主德行的角度论证了导致国家危亡的数种因素,这即是犯禁绝理、六危、三壅、三不辜、三凶、五患。犯禁绝理、六危、三壅是就一个国家的方针政策而言,三不辜、三凶、五患是就君主的德行而言。这六个方面综括起来,主要讲的是在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君主与亲族之间、君主与大臣之间的关系时如果有失误,国家就会陷于危亡的困境。而这决定危亡的众多因素的内在原因,还是在于人们对于权与利的追逐趋骛。在阅读本篇时,可与《六分》参读。
《论约》第八。本篇扼要论述“道”的合成。首论天地之道和天地之理。次论建立功名与符合天道度数的关系,再次论名正而分定、分定而后万举不失。总之,天道、天理以及对天道天理的取法与再现的人事之理即是“道”的合成大要。所以,本篇把用人理取法天道天理称之为“有道”。
《明理》第九。本篇是《经法》的末篇,与首篇的《道法》相呼应。本篇论述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道的神妙作用就在于“处于度之内者,静而不可移也;见于度之外者,动而不可化也”。主张人事亦当取法之。第二,判断事物是处于度之内还是度之外与“循名究理”是有内在联系的。第三,循名究理与循法执度有内在联系。1,二者互为表里,相互为用。2,二者互涵,有时在概念上亦可互换。
第二篇《十大经》。《十大经》是《黄帝四经》的第二篇,共分十五节。本经主要讲形名、刑德、阴阳、雌雄等对立统一及相互转化的关系。其中关于“不争”及“雌节”的论述,发展了老子道家思想;也为后世道家学派所继承。其中《兵容》、《本伐》两篇专论古代军事战争,为道家重兵说又提供了佐证。本经以《名刑》结束,反映了本经“循名复一”的主旨。本经立论,多采用皇帝与大臣对话的形式,很多篇幅保存了关于黄帝的神话传说,有很重要的史学传说价值。本经标题为《十大经》而分为十五篇,“十”仅是个虚数,并非实指。
《立命》第一。本篇篇名为“立命”,记述的是黄帝神话中关于黄帝的形貌传说和即位时的演说。形貌传说的记述,是说其“体天地之正”,所以“能为天下宗”。它包含着帝权天授、顺应天道的双重含义。即位演说的核心即是取法天、地、人。天、地、人并举在本篇中出现了三次,思想是很明确的,所谓“一贯三(天、地、人)为王”盖本于此。
《观》第二。本篇以黄帝臣力黑巡视各地、实地考察为议论开篇,故以“观”为篇名。本篇论述了因顺自然法则、因顺民情与“步制建极”的关系。讨论了天地、阴阳、四时、晦明、万物的创生过程——“牝牡相求,会刚与柔”;自然恰当地将民本思想与自然天道融会贯通。重点讨论了自然法则——刑与德的关系,以此关合人事。明确提出了人应趋时取福,当机立断。这便是“当天时,与之皆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其中对于天时所持“守”和“断”的二重组合论,颇能反应黄老学派的特色。而其中的“生”、“刑”说、灾异论等,对五行学派的创生起了一定的影响作用。
《五正》第三。本篇以黄帝与大臣阉冉对话的形式来立论,讲述了如下几个问题:一个是主张君主应先正己身而后善天下,此与儒家思想有相通之处。而正己修身的途径,便是静定、屈抑、去欲、制怒。另一个是明确提出了“作争者凶,不争者亦无成功”的观点;这一观点对老子的“不争”思想有所修正。最后,通过逐鹿之战擒杀蚩尤的事实验证了上述两种策略的确实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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