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童》 第四。本篇是寄托黄帝与大臣果童的对话。本篇论证了人们能力的高低、强弱的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这就如同万物的形质存在着差异的道理是一样的;而由于存在着人们之间能力的差异也就在根本上决定了富贵贫贱的等级制度;这种制度的稳定存在,依赖于严明法度和端正名分。这为刑名法术势的思想提供了客观依据。
《正乱》第五。本篇完整地叙述了黄帝与蚩尤战争的准备、交战、获胜、菹醢蚩尤、为民立禁等的全部过程。本篇披露出黄老思想的几个重要方面:一个是黄老的“王术”,即老子“用兵以奇”的思想。另一个便是黄老“寝兵”、“销兵”的思想。关于黄帝与蚩尤的神话,本篇记载颇为详尽。
《姓争》第六。本篇中有“姓生已定,乱者生争”二句,故取“姓争”为篇题。本篇记述力黑与高阳对动静、作争与不争、刑德、天道与人道、主客等等关系的讨论。动与静、争与不争、刑与德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同时,它们的依据是是否合于天道。天道与人道,是主与客的关系;但它们之间存在着适当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关系。德赏为主、刑罚为辅的思想,是黄老学说的一大特色。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肯定以及主客关系的相互转化,是黄老学说的另一大特色。
《雌雄节》第七。本篇阐述治国修身的两种基本态度,即雌节——和顺谦恭及雄节——炫耀傲慢。执守雌节,便是“积德”,可以给人带来福吉;依仗雄节,便是“积殃”,会给人们带来祸殃。执守雌节,则无论是动是静、是先是后,都会左右逢源的。因此说,黄老的雌节与老子的“雌”是有区别的。黄老的雌节,即是执持天道、顺时而动、与时迁徙。
《兵容》第八。本篇论述关于古代军事战争所应遵守的守则。动员战争、指挥战争、赢得战争,必须考虑并顺应天时、地利、人心,否则会自取其祸。除严格顺守天道外,还要准确及时地把握机宜,这便是“因时秉宜”,当机立断、趋时取福,是战争中的重要政策。这是由“有夺有予”的天道所决定的。
《成法》第九。本篇先论守道,次论“道”的内涵,最后论述“道”的外延。这是“成法”的全部内容。“循名复一”,即是守道。“握一以知多”等,即是守道的实际意义。而道的“察于天地”、“施于四海”等语,可以看出黄老学家“道”的一统观念;而《成法》篇的主旨,可以概括为“为民立极”。
《三禁》第十。本篇论述的是关于天道、地道、人道这三道的禁忌。首论地道的禁忌,认为君主应该正确处理务农耕与兴徭役的关系,尊重自然规律。次论人道的禁忌,特别强调应该“刚柔相济”,即“刚不足以,柔不足恃”。这个界说,充分发展了老子道家思想,也为后世道家所继承。最后论述天道的禁忌,强调在取法自然法则的基础上,“王公慎令,民知所由”。
《本伐》第十一。本篇论述出兵征战的不同原则及其结局,故以“本伐”名篇。不同的用兵原则归纳为三类,即“世兵道三,有为利者,有为义者,有行忿者”。为利、行忿的战争是非正义的,不会获得成功;而不能将为正义而战的原则贯彻到底,也不会有好的结局。作者强调的是在“不得已”的前提下、以贯彻始终的“为义”为总原则,以正确处理予取、禁使关系为具体策略。作者认为做到了这些,军事行动才能所向披靡、畅行无阻。
《前道》第十二。本篇讲论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是介绍治国的“前道”,即“上知天时,下知地理,中知人事”。第二个是讲“道”的“有源而无端”、“用者实,弗用者雚”的特质以及“以居军强,以居国国昌”的意义。第三个是讲对掌握“道”的“士”及“国土”的尊重和任用;重用他们则是国、民之幸,否则便是国、民的不幸。
《行守》第十三。本篇论述为国、为人的守则。为政治国,不应“骄溢好争”、“刑于雄节”、耍弄阴谋;否则的话,自有天道去倾覆它。为人修身,要言行一致,即“言之壹,行之壹”。“直木伐,直人杀”,是道家尚雌崇柔的哲学思想组成部分;然而作为人们行事的处事规则,社会学上的规避意识却是由此积淀而成。
《顺道》第十四。本篇论述顺应天道是取天下、治国家的重要法则。而持守雌节,便是顺应天道的具体体现。本篇用三个层次展开对雌节的讨论:首先,从肯定的意义上,即从“应该如何做”的角度阐明雌节的内涵如何持守雌节。其次,从否定的意义上,即从“不该如何做”的角度论证雌节的内涵及怎样持守雌节。第三,从结果论的角度,证明雌节的意义所在。篇尾的“顺之至也”,既点醒了全篇主题,也表明了雌节的大要。
《名刑》第十五。本篇原无标题,据篇首“欲知得失,请必审名察刑”而补。本片主旨是阐述黄老清静无为的思想。审名察刑——正定虚静——清静无为——顺任自然——与物宛转,这便是本篇立论的次第。本篇与《庄子》有重合之处,很值得研究。
《称》。《称》是《黄帝四经》的第三篇。本经近似于古代格言和谚语的集萃,因此段与段之间没有明显的必然联系;而作者在编纂时却是尽量努力地把相近的格言谚语编排在一起。本经名为《称》,所以本经主旨就是通过对阴阳、雌雄(节)、动静、取予、屈伸、隐显、实华、强弱、卑高等等矛盾对立转化关系的论述,为人们权衡选择出最正确、最得体、最有效的治国修身的方案。篇终整整一大段专论阴阳,初步建立了阴阳体系的框架,为后世阴阳五行学说理论的最终建立奠定了基础。
以下是《称》的最后两节。善于治理国家的,最理想的是不设刑罚,其次才是正定法律,再其次便是在参与天下的竞争和处理国内的狱讼时,态度和行动坚决果断,最次的便是竞争、断案都不能坚决果断。不设刑罚,是说要争取做到转移人心使迁于善;正定法度,是说要争取做到审明是非曲直;竞争断案坚决果断,是说要解救天下的灾患、止息国内的祸乱。该寒冷的时候却偏偏热起来,而该热的时候却偏偏寒冷起来,这种现象对动植物的生命是有危害的,因为这是违反自然规律的。谦恭胜过怠慢,坚决果断胜过优柔寡断。国家灭亡的祸患是由于不道,不相信“道”所肯定和认可的东西,这是不可以的;而不相信“道”所否定和不认可的东西,这才是正确的态度。国家生存的福吉,是源于道。考察国家治理的原因,也就会明白国家混乱的缘故;考察历史,就会懂得循环往复的规律。所以,要通过考察眼前的是非曲直现象,审核它们的性质,来加以权衡判断。所谓的“积”,指的是囤积居奇,等待适当的时机售出获利。能够审知君主启用什么人,才能够去参与政治;合乎囤积货物的规律,才能够懂得如何把握天时;这样,也才能够真正明了奇正、贵贱、存亡的道理。
研讨一切问题,都要从“阴阳”这个总原则出发。天属阳而地属阴,春属阳而秋属阴,夏属阳而冬属阴,白天属阳而黑夜属阴。大国属阳而小国属阴,强国属阳而弱国属阴。做事属阳而无为属阴。伸展属阳而屈缩属阴。君主属阳而大臣属阴,居上位属阳而居下位属阴,男属阳而女属阴,父为阳而子为阴,兄为阳而弟为阴,年长者为阳而年少者为阴,高贵者为阳而卑贱者为阴,显达为阳而困穷为阴。婚娶、生子这样的喜事属阳而死丧之事属阴,统治者属阳而被统治者属阴。主动来伐者属阳而被动静守者属阴。长官为阳而士兵为阴。说话属阳而沉默属阴。给予为阳而接受为阴。凡属阳的都是取法天道,而天道最讲究正常的准度;跨过这个正常的准度就称作邪僻,超越了极度就会走向反面。凡属阴者都是取法地道,地道的特点就是安然舒迟正定静默,以雌柔来正定天下,擅长于给予却不去争取。这便是地道的准度和谦退柔弱的“雌节”。
第四篇 《道原》。《道原》是《黄帝四经》的第四篇。“道原”,就是对“道”的本体和功用进行探源。“道”是既无始又有始、既无名又有名、既隐微又显明、既小而无内又大而无外、既不可企及又可以企及、既虚又实、既运动变化又静止恒定······这种“道”的二重组合就构成了“道”的既不可感知又可以感知的本体论。由于“道”的这种二重组合,就使得“道”具备了可阴可阳、可柔可刚、可损可益、可无为可有为、可退可进、可曲可伸等等一系列特质。掌握了二重组合的大“道,自然可以”握少以知多“;自然可以通过审分定名的无为的手段,达到”万民不争“、”万物自定“的无不为的目的;从而复归到”恒无之初,迥同太虚“的真正无为的最高理想境界。这即是”道“的功用所在。经末”观之太古,周其所以;索之未无,得之所以“四句,是对”道“的本体与功用的最高概括。
这就是《黄帝四经》的内容,它与战国中期以后的学术流派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它和《管子》、《慎子》、《文子》、《鹖冠子》有着更为紧密的内在联系。
总之,以“道法”为其中心思想的黄老派,一方面继承老子的道论,同时又引进时代所急需的法治观念,两者结合,以推动先秦政治体制的改革。老子之“道”以“无为”为特点,所谓“无为”,即是缩减领导意志,任各物自生、自化、自成、自长。老子的“道”,具有浓厚古代民主性、自由性的讯息,这为黄老派所全面接受,并进而援法入道提出“道生法”的主张。“道法”结合,也正是时代民主性、自由性与法治的结合。
我花了一个多时辰,把《黄帝四经》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这些内容我都能够理解,有一些和我以前所做的一致,也和高帝所做的相一致。我想,当今皇帝好黄老之学,他一定也早读过此书,我将尽力辅佐他。
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 www.zhulang.com 阅读最新内容。打击盗版,支持正版,请到逐浪网 www.zhulang.com 阅读最新内容。 当前用户ID : , 当前用户名 :
loading